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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3〕6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绿地率

1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与新兴二路交叉口西南侧

30028.3

工业(科技孵化创业用房)

≥1.2

35%-60%

≥3750

10%-20%

50年

350

1576

2

平湖市独山港区五金科创园独新公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10000.0

工业(塑料制品业)

≥1.2

35%-60%

≥4500

10%-20%

50年

90

420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15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5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7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631735
  
  联系人:王先生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账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开户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账号:340101040004785
  
  

联系方法: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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