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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国土告字[2007] 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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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授权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01-01 | 北环路以南(原耀华土台子仓库) | 10483.65 | 居住商业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0 | ≤25% | ≥30% | 155 | 01-02 | 山海关关城东路以东(原耀华灯泡厂) | 32823.86 | 居住商业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1.0 | ≤25% | ≥35% | 54 | 01-03 | 北环路以北(原看守所、武警七支队) | 46884.18 | 居住 | 居住70年 | <2.0 | ≤20% | ≥30% | 106 | 01-04 | 北环路以南、民族以西(原市残联) | 9460.79 | 居住商办 | 居住70年商办40年 | <3.8 | ≤20% | ≥35%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8日至2007年2月5日到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并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及预付款(01、02号地块1500万元、03号地块4000万元、04号地块10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5日上午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07年2月7日上午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07年1月29日9:00至2月9日11:00在秦皇岛市土地矿权交易大厅举行;各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1、01号地块:2月9日上午9:30;
2、02号地块:2月9日上午10:00;
3、03号地块:2月9日上午10:30;
4、04号地块:2月9日上午11:0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号
联系电话:0335-3655515
联 系 人: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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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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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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