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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0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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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产业规划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1 | 独山港区滨海二路东侧、乍全路北侧 | 102864.3 | 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 ≥0.7 | 35%-60% | ≥2250 | 10%-20% | 50年 | 1200 | 5307 | 2 | 独山港区滨海二路东侧、乍全路南侧 | 157257.6 | 3 | 钟埭街道兴工路南侧、兴平一路东侧 | 16530.1 | 工业(其他水产品加工:海藻提取物) | ≥1.3 | 35%-60% | ≥2700 | 10%-20% | 50年 | 80 | 338 | 4 | 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西侧、兴禾路南侧 | 3241.8 | 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1.1 | 35%-60% | ≥2700 | 10%-20% | 50年 | 20 | 83 |
说明:1号、2号地块作为一个整体出让,与1号地块南侧相邻的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宗地内有1幢房屋尚未拆迁,待拆迁完成后按本次成交单价由竞得人一并受让。
二、出让地块受让对象
1—2号地块:从事造纸及纸制品业生产经营、注册资本在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3—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11日15时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挂牌报价和报名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07年12月4日至2007年12月13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价。
2、挂牌报名时间:2007年12月4日至2007年12月11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
3、挂牌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28778、85113737、85261162
联系人:褚先生、王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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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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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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