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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10月22日至11月2日挂牌出让四幅工业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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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塘浦工业用地1号(F)地块(以下简称1号地块)、塘浦工业用地1号(G)地块(以下简称2号地块)、溪龙乡原砖瓦厂1号地块(以下简称3号地块)、溪龙乡原砖瓦厂2号地块(以下简称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 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号地块 | 开发区塘浦社区 | 18316 | 工业(家具制造业) | 50 | 70万元 | 335万元 | 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低于3022万元 | 1.0 | — | 20% | 具体其他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号地块 | 开发区塘浦社区 | 34800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 | 130万元 | 640万元 | 不低于4932万元 | 1.0 | — | 20% | 3号地块 | 溪龙乡横山村 | 13450 | 工业(竹木加工制品业) | 50 | 35万元 | 166万元 | 不低于1240万元 | 0.8 | — | 20% | 4号地块 | 溪龙乡横山村 | 13717 | 工业(办公家具制造业) | 50 | 35万元 | 170万元 | 不低于1471万元 | 0.8 | —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前,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1号地块:2007年10月22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11月2日上午9:00时;
2、2号地块:2007年10月22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11月2日上午9:30时;
3、3号地块:2007年10月22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
4、4号地块:2007年10月22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11月2日上午10:30时;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徐先生、冯小姐
招投标中心沈先生、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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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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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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