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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土告字[2008]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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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 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8-04 | 府苑小区 | 府新路以南,菏商路以东,镜湖路以北,陶驿路以西 | 119333 | 商住 | ≤1.8 | ≤30% | ≥35% | 商业40居住70 | 24 | 1300 | 2008-05 | 张河小区 | 镜湖路以南,菏商路以东,滨河路以北,陶驿路以西 | 92866 | 居住 | ≤1.8 | ≤30% | ≥35% | 70 | 26 | 1000 |
需要特别说明的宗地情况:
2008-04号宗地建设用地总面积136000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19333平方米;宗地内代建经济适用房380套和政府团购廉租房120套,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性质为政府划拨用地,建设开发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房屋销售和政府团购价格以最终核标为准。该宗地成交后6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受让人必须在2008年9月1日前动工建设。2008-05号宗地内净地部分受让人成交后60日内付清成交价价款,并于2008年9月1日前动工建设;该宗地内现有建筑物政府负责拆迁,2009年1月15日前以净地方式交付,受让人同时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并于2009年2月20日前动工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04号宗地如未成交,有意向者可参加竞买05号宗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6月30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5日至2008年6月30日,到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5日至2008年6月30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到定陶县学东路A段139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我局将于2008年6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拍卖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0时,地点为艺达培训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9时至7月10日16时止,挂牌地点为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2、出让土地面积以最终实地确权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3、定陶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定陶县学东路A段139号
联系电话:(0530)6277016、6277024、15020236999
联系人:卢先生、王先生、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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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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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县国土资源局 山东鼎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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