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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0】14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3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花园街道2017-02号、柯城区航埠镇2019-19号、柯城区航埠镇2019-3号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年)
(万元)
(万元)
柯区让[2020]27号
柯城区花园街道2017-02号
柯城区上洋专业市场城南面,衢化东路西侧,规划纬六路北侧
7203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0.1且≤0.4
≤30%
720.3≤计容建筑面积≤2881.2(含加油加气罩棚)
≤10
≥10%
40年
1
4020
1206
柯区让[2020]28号
柯城区航埠镇2019-19号
柯城区航埠镇航埠村内,兴航路以南
3453(其中零售商业用地2346,城镇村道路用地1107)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0.08且≤0.4
≤30%
188≤计容建筑面积≤938(含加油加气罩棚)
≤10
≥10%
商业40年,道路50年
1
1290
387
柯区让[2020]29号
柯城区航埠镇2019-3号
柯城区航埠镇缪村村境内
5813(其中零售商业用地3557,公路用地2256)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公路用地
≥0.1且≤0.4
≤30%
≥355.7≤计容建筑面积≤1422.8(含加油加气罩棚)
≤10
≥10%
商业40,道路50
1
2010
603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0]17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18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19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9月1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柯区让[2020]27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时整;
  
  柯区让[2020]28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2日14时整;
  
  柯区让[2020]29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时整。
  
  (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20]27号地块
  
  (1)该地块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经评估资产价值为1023.6714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2日。地块拍卖成交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土地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价值款支付给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2)该地块需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须具备加油、加气、加氢、冲换电等两个或以上功能。在站点运营前,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等相应经营资格。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3)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柯区让[2020]28号地块
  
  (1)该地块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经评估资产价值为712.857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2日。地块拍卖成交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土地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价值款支付给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2)该地块需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须具备加油、冲换电两个功能。在站点运营前,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等相应经营资格。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3)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4)该地块内1107平方米的城镇村道路用地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航埠镇人民政府。
  
  3.柯区让[2020]29号地块
  
  (1)该地块的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经评估价值为431.6467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2日。地块拍卖成交后,土地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付给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该地块需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须具备加油、加气、加氢、冲换电等两个或以上功能。在站点运营前,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等相应经营资格。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3)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4)该地块内2256平方米的公路用地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航埠镇人民政府。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24499
  
  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0-3020066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570-3081289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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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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