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土地用途 | 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 | 备注 |
2020GC18031 | 辽宁路交香港路西南角 | 10247.75平方米(折15.3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2.1 | ≤45% | ≥15% | ≤100米,须突出天际线变化 |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 | -- | 40年 | 该地为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项目的配套商业用地。土地竞得人在完成项目开发后,须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北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按经营性用房每人7平方米的标准无偿赠送给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项目内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赠送的经营性用房需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经营和分配,不能上市交易。 |
2020GC18032 | 台湾路以北、西南大道以西 | 27039.64平方米(折40.56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1.5且≤2.5 | ≥35%且≤65% | - | -- | 工业用地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年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投资强度不低于777.4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与相邻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技术经济指标。 |
2020GC18033 | 铁山港工业区兴港路东、滨海大道以北 | 56740.35平方米(折85.11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0.8且≤1.8 | ≥35%且≤65% | - | -- | 工业用地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50年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用地须与东、北、南侧相邻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经济技术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
2020GC18034 | 铁山港工业区兴港路交八号路东南角 | 100463.39平方米(折150.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0.8且≤1.8 | ≥35%且≤65% | - | - | 工业用地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50年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用地须与南侧、东侧相邻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技术经济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