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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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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白塔镇圳口村西南侧央地地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万元) | G-2021012 | 白塔镇圳口村西南侧央地地块 | 13829 | ≥1.3且≤2.2 | ≤80% | ≥6% | 旅馆用地 | 40年 | 1323 | 265 | 备注 | 其它项目建设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投资建设协议书》。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建设要求: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间距等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2、本地块由土地前期工作承办单位(浙江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负责土地交付。交付土地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数木、作物青苗补偿清除。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3、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6日。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8时至2021年5月10日16时。
3、拍卖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5月10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浙江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签订投资开发建设协议。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三)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7771500、87716505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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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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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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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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