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GC07007 | 杭州路以北、湘潭路以东 | 64150.34平方米(折96.23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S1地块29997.33平方米(折45亩)、S2地块34153.01平方米(折51.23亩) | S1、S2 均为≤2.5 | S1、S2 均为≤25% | S1、S2 均为≥30% | S1、S2 均为≤80米,需突出天际线变化,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局部突破80米限高。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上述土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2.S1:城镇住宅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90%—95%,零售商业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10%;S2:城镇住宅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90%—95%,零售商业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10%。须配建1所用地规模不少于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的15班幼儿园,需与用地首期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无偿移交教育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