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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
湖自然资规告字(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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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1-20号地块、2021-21号地块、2021-22号地块和2021-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2021-20号 | 南浔开发区江蒋漾单元CX-06-04-02A-1地块(位于南浔江蒋漾单元,基地西侧为江蒋漾路,东侧为现状河流,北侧为年丰路,南侧为规划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教育50年 | 54861 | 1.5-1.8 | 54000 | 10800 | 成交价的20% | 2021-21号 | 南浔开发区江蒋漾单元CX-06-02-02B-2号地块(位于南浔江蒋漾单元,基地北侧为长湖申航道,东侧为南林嘉园,南侧为适园路,西侧为滨江丽景小区。)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86683 | 1.5-1.8 | 86800 | 17360 | 成交价的20% | 2021-22号 | 南浔区塘南单元CX-05-01-07E地块(位于塘南单元,东侧为风顺路,南侧为人瑞路,西侧为九里桥港,北侧为适园路。)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10-15%)],住宅70年、商业40年 | 62513 | 1.0-1.5 | 52800 | 10560 | 成交价的20% | 2021-23号 | 南浔区双林镇2020-8号地块(位于双林镇倪家滩村,东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双林大道,西侧为振兴路,北侧为河道。)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3632 | 1.5-2.0 | 5810 | 1162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应当知晓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房地产调控工作,出让地块实行房地联动机制,应当理性竞价,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1、2021-20号地块、2021-21号地块和2021-22号地块拍卖出让不设底价,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和最高投报面积,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2021-23号地块拍卖出让不设低价,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和最高投报面积,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1-20号:2021年7月5日上午9:30;
2021-21号:2021年7月5日上午9:30;
2021-22号:2021年7月5日上午9:30;
2021-23号:2021年7月5日上午9:3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2021-22号地块现状部分构(建)筑物由南浔区人民政府负责在2021年7月31日拆除完毕,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1-22号地块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须将5000平方米零售商业房无偿移交给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2、2021-23号地块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由湖州市南浔区双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3200元/平方米整体回购,其余不计容面积均含产权整体无偿移交给湖州市南浔区双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4、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5、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沈先生,0572-2791906
南浔自然资源所,冯先生,0572-2686576
双林自然资源所,王先生,0572-2906766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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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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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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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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