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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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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名称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综合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上限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最高投报政府人才住房面积(㎡) | 履行合同的定 金 | 湖新区2022-7号 | 仁西单元RHS-02-01-01B-2号地块(位于仁西单元北部,西侧为同心路,南侧为规划道路,东侧隔公园绿地为环山路) | 城镇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含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9946 | 大于1.0,不大于1.2 | 57600 | 62000 | 11520 | 20000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资金来源为内资的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应当知晓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房地产调控工作,出让地块实行房地联动机制,应当理性竞价,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该地块不设底价,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土地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政府人才住房阶段,以竞报政策性保障房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推荐使用谷歌、IE11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09:00至2022年4月7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0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需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湖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中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建造要求的除外。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3.本宗地住宅部分按照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防空地下室,其他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面积7%配建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为甲类核6级常6级。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5.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其中,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街道办事处。
6.本地块“限地价+竞配建”,不限房价,设定起始价57600万元,上限价格62000万元,当土地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政府人才住房阶段,竞报政府人才住房起始面积为50平方米,以后每次增加面积为50平方米或50平方米的整数倍,政府人才住房的最高投报面积为20000平方米,以竞报政府人才住房最多者为竞得人。竞报的政府人才住房须建于本宗地内,计入计容面积,竞报的政府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政府人才住房相对应的地下车位、停车设施根据规划条件要求的比例配建并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若涉及相关税费缴纳则由竞得人缴纳;投报的政府人才住房及相对应的地下车位、停车设施应相对集中设置,由湖州市城市集团负责监管;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由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完成政府人才住房房源和地下车位挑选后,方可预售。
7.若进入竞报政府人才住房阶段,为落实政府人才住房建设移交的监管,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另行与湖州市城市集团签订《政府人才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由签订《政府人才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的各方承担。配建的政府人才住房(含配套机动车位)移交时再另行与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政府人才住房移交协议》。
8.参与本次竞买的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拍卖文件,并自觉签署《竞买承诺书》。
9.竞得人需到湖州市国家安全局申办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手续,并且在正式施工前需将修改过的最终施工方案报湖州市国家安全局审核。
10.该地块出入口不设置在同心路,项目建成后严禁出售给境外机构或人员。
11.根据《湖州市吴兴区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分区评估》,该项目建设前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备案。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贾女士,0572-2702310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杨先生,0572-2285972
3.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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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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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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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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