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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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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沪江线业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原沪江线业待出让地块 | 明招路以南,芳华路以东 | 34952 |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 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8500 | 38500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开工期限 | 竣工期限 | 1.0<容积率≤2.0 | ≤26% | ≥30% | ≤36米 | 34952<建筑面积≤69904 | 交地之日起半年内 | 交地之日起三年内 | 人防工程要求 |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执行。 |
备注:本地块规划性质、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以(武自2023)第13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或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3年4月3日15:00至2023年4月23日15:00
七、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15:00至2023年5月4日16:00
八、挂牌时间:2023年4月23日15:00至2023年5月6日15: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属地政府公开处置;如涉及文物保护的由文广旅体局会同做地业主负责。
2.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须沿明招路一侧建设不少于2000㎡(计容建筑面积)商业,且需自持。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87646893、87878318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1357592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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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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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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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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