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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国土资源局9月28日公开拍卖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对烟台市区[2007]54、55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宗地四至出让面 积出让方式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出让起始价
[2007]54号福山区银河小区北侧地块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与汇福街相邻,西与松霞路相邻,北与盐场街相邻。195609拍卖地上建筑面积4303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住宅70年2800029341
商业40年
[2007]55号福山区南苑街南侧地块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与小区规划路相邻,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与南苑街相邻。40154拍卖地上建筑面积802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住宅70年50005420
商业40年

  
  注:1、表中所列的出让土地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可能有所微调,最终以国土部门实测(核发土地使用证界定)和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2、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契税,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3、公告中的交易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4、本次拟出让宗地以净地拍卖出让,均设有保留底价。
  
  5、宗地外的市政基础设施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宗地内外的供水、供电、道路、供暖、燃气等基础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配套,费用自负。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规定要求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交易时间及办法
  
  自2007年9月7日起至9月27日为咨询考察阶段。9月24日起开始接受竞买申请,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7日下午4时整(以竞买保证金到帐为准)。报名地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西大厅。
  
  拍卖活动定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9时58分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举行。
  
  如果本次拍卖活动报名截止时,报名人数达不到法定3人,随即转入挂牌程序,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10时整开始挂牌,并接受挂牌竞买申请,2007年10月19日上午10时为挂牌结束时间。挂牌地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西大厅(莱山区新苑路7号)。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前须向出让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经出让人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后,通知其参加竞买活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出让人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买保证金(所付币种为人民币),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需提交的文本材料
  
  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竞买人须分别提供两份,并且报名时要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烟台市以外的企业参加竞买,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国外企业参加竞买,除需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所在国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后,由中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
  
  烟台市土地资产经营中心自2007年9月20日起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大厅接受咨询,发放有关材料(收取工本费)。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若出让条件发生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交易场所公示,出让活动截止时间随之延迟。
  
  六、本次拍卖活动只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方法: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姜曙光、蔡启团
  
  电话:0535-6988360、6719052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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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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