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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国土资源局2月11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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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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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东区人民政府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对金华金东新区G30-40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
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 | 地块面积(㎡) | 商业用地 | 使用年限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G30-40 | 165637 | ≤750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用地 | ≤1.5 | ≤25% | ≥36% | 1000 | 5000 |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公开拍卖。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并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4年2月6日下午8时起至2004年2月10日下午3时止(节假日除外),到金华市国土局地产管理所(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7楼)报名。
五、拍卖时间、地点:2004年2月11日上午9时整,在金华市八一北路955号土管大楼5楼土地拍卖大厅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与金华一7国土资源局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金华正信公正处现场公证。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5天内付足出让金额的60%。
六、约定条件:该项目地块开发进度必须在自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半内全部完成。
七、其他事项:报名时单位凭介绍信和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法律文件。由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竞拍,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董亚红 方云灶 郭顺良
联系电话:(0579)2398090 2176815 13575919126 2176813 1375797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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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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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0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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