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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宜地挂(2004)第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宜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受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对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交易,公告如下:

  一、地块具体情况:

  地块一

  1、土地座落:宜城镇蓝天大厦北侧、常福路西侧 ;
  2、地块编号:宜地挂(2004)第6号
  3、土地面积:52112.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
  5、规划要点:容积率1.02,建筑密度为24%, 绿地率不小于35%。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
  7、出让底价:1580万元人民币

  地块二

  1、土地座落:宜城镇蓝天大厦北侧、常福路西侧 ;
  2、地块编号:宜地挂(2004)第7号
  3、土地面积:8237.9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
  5、规划要点:容积率1.08,建筑密度为43%, 绿地率不小于18%。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
  7、出让底价:486万元人民币

  二、出让后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性及其它收费均由受让人承担。

  三、土地出让金交付要求:地块一挂牌交易成交当日缴1580万元土地出让金(含保证金);地块二挂牌交易成交当日缴486万元土地出让金(含保证金);余额在三日内交清。

  四、土地前期开发实施:

  1、供水、供电、排水、有线电视、供气、通讯、市政道路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2、 土地平整为自然平整。

  五、按经批准的规划方案整体实施开发;如果改变规划方案须报有关部门批准;超出挂牌交易时规划指标的,须按挂牌交易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七、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04年3月13日至2004年3月23日10时止,在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八、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包含土地征用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土地交易契税。

  九、有意竞买者请于2004年3月21日15时前到宜兴市东山西路4号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有关资料及办理有关竞拍报名手续,地块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并同时提交1380万元银行本票或汇票;地块二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同时提交386万元银行本票或汇票。

  十、经公证机关审查后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能参加挂牌交易竞买。请于2004年3月23日10时前到宜兴市东山西路4号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参加竞买。

  十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需按建设部门的建设、开发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二、本次拍卖不接受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的报名。

联系方法:


  联系人:蒋琴芳

  传 真:0510-7976838

  地 址:宜兴市宜城镇东山路4号

  邮政编码: 214206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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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200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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