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国土资源局11月14日至11月24日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国土告字【2008】26号
|
|
|
|
|
|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门县沿海工业城C-05-1-A、沙柳镇E-01-02地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行业分类 | 出让年限 | 起挂价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C-05-1-A地块 | 20750 | ≤45% | 1.0-1.2 | 20% | 二类工业 | 金属制品业 | 50 | 318 | 70 | 1万元及1万元整倍数 | E-01-02地块 | 5491 | ≤45% | 1.0-1.2 | 20% | 工业 | 变压器组件 | 50 | 87 | 20 |
其他有关规划参数详见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及规划红线图。
竞得单位受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根据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规划。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浙政发【2007】9号)文件规定。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如果自然人和县外单位受让的,一个月内,须在三门县斥资设立工业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工业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和场地回填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3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浙江省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竞买报名费500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3日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浙江省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1月1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时间:
(1)沿海工业城C-05-1-A地块为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止。
(2)沙柳镇E-01-02地块为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4日下午16时止。
(二)公开挂牌出让地点:
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人民路220号粮食局四楼)。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单位竞买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独立自然人竞买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4、建设用地出让金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日,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抵为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即2008年12月24日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全部剩余建设用地出让金。
5、竞得人竞得工业城C-05-1-A地块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还须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竞得人民竞得沙柳镇E-01-02地块后,地上建筑物及政策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6、竞得人必须在2009年12月29日前动工建设,2011年12月29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户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号:1207071109049005785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系人:林先生、王先生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