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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国土资源局12月25日公开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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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M2 | 土 地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当土拍2008-8号 | 东:博望街道柴巷,西:博望河中河,南:博望老街 | 13877.15(20.82亩) | 商住 | ≤1.3 | ≤35% | 居住:70商业:40 | 人民币83万元 | 人民币83万元 | 当土拍2008-9号 | 丹阳集镇314省道南侧 | 2260.73(3.39亩) | 商住 | ≤1.8 | ≤40% | 人民币10万元 | 人民币10万元 | 当土拍2008-10号 | 护河镇护新路南侧 | 3893.01(5.84亩) | 商住 | ≤1.3 | ≤35% | 人民币10万元 | 人民币1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宗地范围内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均由竞得方按我县现行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和标准对原产权所有人和单位给予妥善安置和补偿。
2、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按要求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全部场地平整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4、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16时。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8时至2008年12月15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8时至2008年12月15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12月23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08年12月23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9时至2008年12月25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帐号:00616015201110000024、34001656008050333191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6741259、6741229
联系人:张女士、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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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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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地块名称:当土拍2008-9号丹阳集镇314省道南侧
成交价格:75
成交单位:马鞍山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名称:当土挂2008-16号东:博望街道柴巷,西:博望河中河,南:博望老街
成交价格:83
成交单位:马鞍山市顺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名称:当土挂2008-18号护河镇护新路南侧
成交价格:10
成交单位:马鞍山市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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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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