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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国土资源局1月6日至1月19日挂牌出让六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8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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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六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 | 地块位置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价(元/㎡) | 定销房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平江区江日路东、平泷路南 | 苏地2008-G-7号 | 14170.3 | 批发零售用地(市场) | 40年 | >1.0 <1.5 | <45% | >20% | 3300 | | 470 | 2 | 沧浪区东南环立交西北、京杭运河东 | 苏地2008-G-8号 | 7515.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按照批准方案 | 按照批准方案 | 按照批准方案 | 535 | 2200 | 40 | 3 | 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东街西、规划道路北 | 苏地2008-G-9号 | 1626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0.8 | ≤30% | ≥35% | 2200 | | 360 | 4 | 高新区科技城太湖大道绿化地北、龙山路西 | 苏地2008-G-10号 | 29409.5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2.5 | ≤40% | ≥25% | 2700 | | 800 | 5 | 高新区浒关开发区312国道东、金灯街南 | 苏地2008-G-11号 | 10062.3 | 批发零售用地(农贸市场) | 40年 | ≤1.0 | ≤40% | ≥25% | 2250 | | 230 | 6 | 高新区浒关开发区文昌路西、兴贤路南 | 苏地2008-G-12号 | 2652.1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1 | ≤40% | ≥30% | 2700 | | 75 |
二、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苏地2008-G-8号地块为政府建造的定销商品房用地,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地块受让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苏州市区已注册的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暂定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在苏州市区近五年内已累计开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按报名单位的建设开发量计算)。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
挂牌时间:2009年1月6日上午9点起至2009年1月19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苏地2008-G-8号地块报名者,还须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5万平方米开发建筑面积证明材料。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09年1月20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苏地2008-G-8号地块土地受让人的确定,采用设定最高报价,当挂牌竞价未到最高报价时,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当挂牌竞价至最高报价时竞价主持人宣布不再继续竞价,在该地块原报名参与者愿意接受最高报价的前提下,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苏地2008-G-8号地块设定最高报价的土地单价为594元/平方米,总价为446万元。
苏地2008-G-7号、G-9号、G-10号、G-11号和G-12号地块仍以最高报价者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
4、特别说明:
(1)苏地2008-G-7号地块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市场),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
(2)苏地2008-G-11号地块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农贸市场),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
(3)苏地2008-G-12号地块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
有关挂牌地块特别说明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竞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联系、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仲明东、朱敏。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苏地2008-G-9号、G-10号、G-11号和G-12号地块情况还可以向高新区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高新区联系人:胡蔚;
联系电话:6920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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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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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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