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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 2009 ]32号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坐落在临海市区洛河东路东侧、柏叶路南侧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331082002222005号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出让年限(年)投标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
洛河东路东侧、柏叶路南侧53957.00商 服城镇住宅 1.5~1.7≤30%30%4070 50008330


  二、本次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
  
  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本次拍卖前有出让金拖欠至今未缴清事实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报名)。
  
  外地企业中标后,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大洋街道)临开规设函[2009]001号编制地块开发方案。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获取,也可从网上查阅(www.lhgtzyj.gov.cn、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六、竞卖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6月25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09年7月25日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下午3时,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
  
  九、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
  
  33001666135056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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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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