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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09)02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9年2月12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09-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出让面积(m2)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起始价(万元)保证 金(万元)
2009-04湖州市区苕溪路南侧原湖师附小地块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用地40年6918不大于4.0不大于38%15%3000600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9年2月2日起至2009年2月11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23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2月20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1)付款时间:2009年3月底前付清。
  
  (2)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即交地。
  
  (3)该地块带政府提供的建设方案出让。
  
  (4)土地受让方须把主楼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房产无偿提供给政府(具体位置和楼层详见主要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东侧广场用地与无偿提供给政府的房产一并交由政府处置。
  
  (5)申请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建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抵充地价款,验收合格并按期交付配建房产时,建设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予以全额返还,超过约定期限时,按每天人民币1.55万元的标准在建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600万元,抵充地价款。
  
  (6)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主要规划条件。
  
  

联系方法: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郑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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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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