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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3]32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土地位置用途土地面积(㎡)规划指标要求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最大建筑密度绿地率
13087巴南区鹿角组团M分区M11-2、M13/02、M14/02、M15/02号宗地二类居住用地141852≤283704按规划要求按规划要求5674111349
13088九龙坡区西彭组团O分区O07-3/01号宗地商务用地20452≤61356按规划要求按规划要求102855143
13089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C分区C15-3/01(部分)、C44-2-1/03(部分)宗地二类居住用地50573≤142579.5按规划要求按规划要求2118310592
13090两江新区龙兴组团C分区C2-1/01地块 二类居住73010≤182525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184099205
13091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16-2/01号宗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不包括B22)、二类居住用地45900≤55080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99151983
13092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分区V15-4/01号宗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不包括B22)、二类居住用地40219≤4826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9653193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土地位置用途产业类别土地面积(㎡)可建面积(㎡)或容积率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产出要求(万元/公顷)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3067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分区Q9-1/01 号(部分二)地块二类工业汽车零部件类标准厂房58001

≥0.7

≤1.5

≥5000≥100001844369
G13068两江新区龙兴组团L4-1/01 (部分一)号地块二类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8504 ≥0.6 ≥6300≥1000048297
G13069 两江新区鱼复组团C标准分区C6-4/01号(部分一)地块二类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9873≥0.7≥7995≥1369533567
G13070两江新区水土片区组团B标准分区B38-1/01地块一类工业电子器件制造业 41130≥1.05000100001110222
G13071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分区Q9-1/01(部分一)地块二类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41258≥0.7≥5000100001537308
G13072两江新区鱼嘴组团F分区F30-1/02地块物流仓储用地/55202≤2//3727746
G13073 经开区茶园-鹿角组团I分区I23/01局部地块一类工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1728≥1.0≥7000≥28000910182
G13074 经开区茶园-鹿角组团I分区I26-3/02局部地块一类工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8965≥1.0≥7000≥280002620524
G13075 经开区茶园组团J分区J4-1/01部分地块二类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2354≥0.7≥5000≥10000713143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306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9-1/01( 部分一)等12宗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11号)要求执行。
4、G1306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9-1/01( 部分一)等12宗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11号)要求执行。
5、G1306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9-1/01( 部分一)等12宗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11号)要求执行。
6、G1307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技术产业园关于B38-1/01 地块出让问题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04号)要求执行。
7、G1307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9-1/01( 部分一)等12宗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11号)要求执行。
8、G13072: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9-1/01( 部分一)等12宗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11号)要求执行。
9、G1307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拟出让I23/01局部地块明确挂牌条件函的回复》。
10、G13074: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拟出让I26-3/02局部地块明确挂牌条件函的回复》。
11、G13075: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明确拟出让地块J4-1/01挂牌条件的复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7月29日12:00时(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9日12:00时-2013年7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9日12:00时-2013年7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7月29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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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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