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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国土资公告﹝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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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十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M2 | 亩 | 淮国土(河)挂2015第1号 | 旺旺路南侧贵阳路西侧 | 73093.6 | 109.64 | 住宅 | 70 | ≤2.0 | ≤25 | ≥35 | 1432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7160 | 淮国土(河)挂2015第2号 | 贵阳路西侧珠海东路南侧 | 56790.4 | 85.19 | 住宅 | 70 | ≤1.5 | ≤28 | ≥30 | 960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480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1号 | 珠海路东侧轮埠路南侧 | 33660.4 | 50.49 | 商业 | 40 | ≤1.0 | ≤40 | ≥15 | 1160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580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2号 | 柯山路南侧锦华路东侧 | 9300.3 | 13.95 | 商业 | 40 | ≤2.0 | ≤45 | ≥15 | 248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124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3号 | 枚皋路南侧长阳路东侧 | 71441 | 107.16 | 商业 住宅 | 40 70 | ≤2.0 | ≤35 | ≥30 | 1569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785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4号 | 沿河路北侧淮海南路西侧 | 29361.4(地块1:3760.3㎡;地块2:4087.1㎡;地块3:8173.9㎡;地块4:912.2㎡;地块5:7271㎡;地块6:2318.9㎡;地块7:2838㎡) | 44.04 | 商业 | 40 | ≤0.92 | ≤52 | ≥60 | 549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275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5号 | 枚皋路南侧西安路东侧 | 13607.8 | 20.41 | 住宅 | 70 | ≤1.7 | ≤35 | ≥30 | 296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60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6号 | 淮海南路东侧宿淮盐高速南侧 | 16282 | 24.42 | 商业 | 40 | ≤1.2 | ≤45 | ≥20 | 226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113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7号 | 纵四路西侧盐河南路北侧 | 49662 | 74.49 | 商业 住宅 | 40 70 | ≤1.5 | ≤30 | ≥35 | 494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99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8号 | 纵四路西侧盐河南路北侧 | 33320 | 49.98 | 住宅 | 70 | ≤1.5 | ≤30 | ≥35 | 123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250 | 淮国土(浦)挂2015第9号 | 和平镇和平村小康路南侧 | 10974(地块1:3223㎡;地块2:7751㎡) | 16.46 | 商业 住宅 | 40 70 | ≤1.5 | ≤30 | ≥30 | 107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220 |
注:1、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上述地块中凡含住宅用地,容积率大于1.0;
3、上述地块名称所示地块所在辖区为: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区、淮(阴)区。
4、淮国土(安)挂2015第2号地块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30845.65㎡;
5、淮国土(浦)挂2015第4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2716.73万元;
淮国土(浦)挂2015第5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1746.95万元;
淮国土(浦)挂2015第7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5991.18万元;
淮国土(浦)挂2015第8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2858.13万元;
淮国土(浦)挂2015第9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1129.54万元;
淮国土(开)挂2015第1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216.19万元;
淮国土(开)挂2015第4号地块另付保留建筑1054.98万元;
上述土地挂牌出让价格中不含建筑物价格;地上建筑物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土地出让成交后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处置,处置结果不影响土地供应审批和登记发证。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为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3日,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521室(地点:深圳路16号)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1日17∶00时之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521室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
①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受理申请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深圳路16号),挂牌时间为: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3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根据竞买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17-83638392、83638075
联系人:高大江
九、银行账户
1、境内人民币账户: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块名称为淮国土(河)挂的地块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淮安分行,账号:14010155260000604;
地块名称为(浦)、(开)、(阴)挂的地块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路支行,账号:80801005100012789;
地块名称为淮国土(安)挂的地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区支行,账号:350801040218866;
2、外资账户: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
美元账户: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内划入)488461545972
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外划入)461161545791
港币账户: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内划入)530061546018
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外划入)479361546014
欧元账户: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内划入)540461546008
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境外划入)52226154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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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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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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