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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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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7年5月24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拍卖(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
2017年经1号 | 1980 |
新林乡祝家庄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站) | 40 |
0.2-0.4 |
不超过40% | 476 | 96 | |
2017年经2号 | 2697.8 |
后溪村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1.0-1.05 |
不超过25% | 469 | 94 | |
2017年工2号 | 6666.7 |
梅渚镇山支头村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0%-55% | 380 | 380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3号 | 945.7 |
澄潭镇芝田村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0%-55% | 35 | 35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4号 | 13465 |
羽林区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707 | 707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2017年经1号地块竞买者须为新昌县域范围内的拆迁加油站,竞买资格由县商务局负责审查;2017年工2号地块准入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2015-2016年度新昌县创新型苗子企业(新委办[2015]88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高新园区和梅渚镇政府负责审查;2017年工3号地块准入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2016-2017年度新昌县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新委办[2016]128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澄潭镇政府和高新园区负责审查;2017年工4号地块准入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
土地使用条件:2017年经1号、2017年工3号土地使用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8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2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3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7年6月5日下午5:00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上午10时至2017年6月6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咨询电话:县国土资源局0575-8624003186250220
高新园区0575-86292072
新昌工业园区0575-86121366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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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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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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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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