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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17〕4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
城东片区B-3号地块(位于子鸣路以东、阳光小学以南、伯珍路以西,永安路以北)
86014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65452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科教用地面积6619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公园与绿地用地3443平方米)
住宅、商业、科教、公共设施、公园与绿地
商住用地容积率≤1.8;幼儿园容积率≤0.9
商住用地≤35%;幼儿园≤30%
商住用地≥30%;幼儿园≥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科教50年、公共设施、公园与绿地50年
50000
10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2日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广信大厦412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2日,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广信大厦412号)向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时30分(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6月23日上午8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10时整(星期五)在龙游蓝天清水湾国际大酒店四楼锦轩厅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女士(国土局)、汪女士(拍卖公司)
  
  联系电话:0570-7012676、13655705969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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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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