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2 | 台江区江滨西大道以北,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B-1地块 | 28518平方米(合42.78亩) | 交通运输用地(轨道交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 1.0以上,如征得空军部队及气象部门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及乌山观测台控制高度为518米以下(含518米);容积率可为11.0以下(含11.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不超过10万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不超过1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万平方米、不超过3万平方米,其余为商务办公建筑面积。商业用房应沿规划路设置,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该项目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30% | 30%以上(含30%) | 35%以下(含35%) | 18米以上,同时满足气象局乌山观测台控制高度要求及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如征得空军部队及气象部门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及乌山观测台控制高度为518米以下(含518米) | 交通运输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76000 | 15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