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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6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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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位置及概况:
该地块位于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东侧、宏建路南侧,土地面积3333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多层<1.5,高层<2.0,多、高层同时布置统算<1.7;建筑密度多层<30%,高层<25%;建筑高度多层<17.2米,高层<56米;绿地率>30%。具体要求见平规建设[2005]31号文件。
该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125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与本挂牌地块相邻的6578平方米一并规划为商住用地,尚有几幢住宅未拆,待政府办妥政策处理等相关手续后,按本次挂牌成交价出让给中标者。但如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规定办理,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 交易办法:
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竞买成交后,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成交的,由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未竞得通知书》,竞买人据此凭证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告、交易时间:
公告时间自2006年4月19日起至2006年5月8日止,报名时间自2006年 5月9日起至2006年5月18日15时止,交易时间自2006年5月9日起至2006年5月19日15时止。挂牌地点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竞买保证金请于2006年5月18日15时前足额划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为有效。
收款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五、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平湖市招投标中心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资料(工本费100元),受理竞买申请。
七、详细事项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赵先生、唐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 5113737、5261152、5092122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邮编: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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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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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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