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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6]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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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华市上古井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以下简称出让地块)。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金华市金东新城区环城南路延伸段以南,多湖街道上古井村以东。出让地块具体位置见规划红线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27738 | 40 | 商业服务 (建材市场) | ≤1.5 | ≤45% | ≥20% | 660 | 5000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如报名不足三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均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或个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6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4日15时止,金华市宾虹路488号二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报名。
六、拍卖时间、地点:2006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五楼土地使用权拍卖大厅进行。
七、若报名不足三人,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06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18日15时止。挂牌地点为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地产管理所、金华市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公告栏。
八、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应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不计息),成交后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20%转为定金,在支付最后一期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九、报名要求:有意竞买者凭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参加报名,在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上述证明均需原件),报名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十、其他事项:拍卖或挂牌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一、本规定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垂询。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东来、郭顺良
联系电话:0579-2398090、2176813、1375797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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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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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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