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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土告字[201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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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马宅镇岭山村西宅自然村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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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马宅镇岭山村西宅里自然村地块一 | 701 | 居住 | 居住70年 | 3.83 | 95.70% | / | 18万元 | 10万元 | 2 | 马宅镇岭山村西宅里自然村地块二 | 627 | 商服 | 商业40年 | 1.5-3.75 | 35-60% | 25% | 28万元 | 15万元 | 3 | 马宅镇岭山村西宅里自然村地块三 | 719 | 商服 | 商业40年 | 1.5-3.75 | 35-60% | 25% | 32万元 | 15万元 | 4 | 马宅镇岭山村西宅里自然村地块四 | 720 | 商服 | 商业40年 | 1.5-3.75 | 35-60% | 25% | 32万元 | 1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价),拍卖成交价不包含城市(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12日,到马宅国土资源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12日,到马宅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5年1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月13日10.00时在马宅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马宅国土资源所
联系人:郭嘉张王娆
联系电话:86481556(报名)
开户单位:东阳市马宅国土资源所
开户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千祥信用社马宅分社
帐号:2010000280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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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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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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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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