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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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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0-1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洙水河以北,长沙路以西、京九铁路控制线以东,规划路以南 | 34097 | 商业居住 | ≤2.2且≥1.4 | ≤35% | ≥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2000 | 52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2 | 牡丹区都司镇马庄段220国道以北,都司镇北马庄社区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 | 5059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 | ≤0.6 | ≤40%建筑高度≤20M | ≥20% | 商业40年 | 2000元/㎡以上 | 150 | 2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3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天香路以东,菏泽市政府(反恐)应急中心及公安指挥中心以西、以北,华英家园以南 | 5811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3.1且≥1.6 | ≤24%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300 | 15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5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耿庄社区,规划康庄路以南、银河纺织厂以南、以西,畅志园小区以东 | 5500 | 居住 | ≤1.6且≥1.2 | ≤28% | ≥35% | 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 | 4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6 | 开发区菏商路以东,市淡水养殖试验场以南,集体土地以西 | 6667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 ≤0.6 | ≤32% | ≥30% | 商业40年 | 2000元/㎡以上 | 900 | 9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09-4 | 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松花江路以南,金山桥学校以北、岳程石堂村耕地以西、菏泽市交警直属大队家属院以东 | 15482 | 居住 | ≤1.8且≥1.3 | ≤30% | ≥30% | 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410 | 18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08-018 | 牡丹区东方红大街以北,校场李庄以南,环城大堤以东,黄巢路以西 | 188676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5且≥1.4 | ≤29%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2800 | 2830万元 | 283万元/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3月2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0年3月1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10年1月18日8时30分至2010年3月2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0年2月8日9时至2010年3月4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3月5日9时;挂牌地点为中银大厦22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10-1号、2010-3号、2010-6号三宗地以现状土地方式挂牌出让。2010-2号、2010-5号、2009-4号三宗地以收取政府纯收益的方式挂牌出让,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由买受人依法自行补偿。
(三)2008-018号宗地为未拆迁毛地,拆迁红线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受让人依法组织实施。2008-018号宗地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2010-3号、2008-018号宗地设有报名前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挂牌出让文件》由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
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98号(中银大厦22楼)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315819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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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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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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