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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工)[2013] 2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11-71A等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总投资额

规划要求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1

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村

8614

工业

(金属制品业)

50年

333

70

不低于2558

万元

1.2-2.0

不超过45%

/

开发区(递铺镇)2011-71A

2

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村

14507

工业

(金属制品业)

50年

560

112

不低于4309

万元

1.2-2.0

不超过45%

 

开发区(递铺镇)2011-71B

3

开发区城北新区

63835

工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年

2394

480

不低于22750

万元

1.2-2.0

不超过45%

 

原浙江金冶电力铁路型材有限公司(1)地块

4

皈山乡孝源村

13422

工业

(家具制造业)

50年

602

120

不低于

2790

万元

1.2-1.5

不超过45%

 

原皈山乡南花冲3号

5

皈山乡孝源村

6448

工业

(食品制造业)

50年

289

60

不低于

1436

万元

1.2-1.5

不超过50%

 

原皈山乡南花冲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1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15:00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时。
  
  八、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先生韦女士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小姐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法: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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