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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工)[2013]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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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11-71A等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1 | 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村 | 8614 | 工业
(金属制品业)
50年 | 333 | 70 | 不低于2558
万元 | 1.2-2.0 | 不超过45% | / | 开发区(递铺镇)2011-71A | 2 | 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村 | 14507 | 工业
(金属制品业)
50年 | 560 | 112 | 不低于4309
万元 | 1.2-2.0 | 不超过45% | | 开发区(递铺镇)2011-71B | 3 | 开发区城北新区 | 63835 | 工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年 | 2394 | 480 | 不低于22750
万元 | 1.2-2.0 | 不超过45% | | 原浙江金冶电力铁路型材有限公司(1)地块 | 4 | 皈山乡孝源村 | 13422 | 工业
(家具制造业)
50年 | 602 | 120 | 不低于
2790
万元 | 1.2-1.5 | 不超过45% | | 原皈山乡南花冲3号 | 5 | 皈山乡孝源村 | 6448 | 工业
(食品制造业)
50年 | 289 | 60 | 不低于
1436
万元 | 1.2-1.5 | 不超过50% | | 原皈山乡南花冲4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1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15:00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时。
八、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先生韦女士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小姐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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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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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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