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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挂(工)告字[2012]1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十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2(工)-1
长兴原良种场地块
雉城镇长桥村
7035(10.55亩)
工业(仓储)
≥0.8
≥30%
≤15%
/
50
206
21
2012(工)-2
吴山乡原英特茶场地块
吴山乡三矿村
16719(25.08亩)
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1.0
≥35%
≤15%
≥158.4
50
310
31
2012(工)-3
夹浦镇工业2号夹浦村地块
夹浦镇夹浦村
5048(7.57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99
10
2012(工)-4
夹浦镇工业3号夹浦村地块
夹浦镇夹浦村
734(1.1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15
10
2012(工)-5
夹浦镇工业4号夹浦村地块
夹浦镇夹浦村、环沉村
11556(17.33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226
23
2012(工)-6
夹浦镇工业5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4228(6.34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83
10
2012(工)-7
夹浦镇工业6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2436(3.65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48
10
2012(工)-8
夹浦镇工业7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6087(9.13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119
12
2012(工)-9
夹浦镇工业8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4968(7.45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97
10
2012(工)-10
夹浦镇工业10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18292(27.44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357
36
2012(工)-11
夹浦镇工业10号夹浦村地块
夹浦镇夹浦村
3900(5.85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77
10
2012(工)-12
夹浦镇工业33号环沉村地块
夹浦镇环沉村
9585(14.38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187
19
2012(工)-13
泗安镇白莲村工业6-1号地块
泗安镇白莲村
692(1.04亩)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35%
≤15%
≥132
50
13
10
2012(工)-14
泗安镇白莲村工业6号地块
泗安镇白莲村
21862(32.79亩)
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1.0
≥35%
≤15%
≥198
50
394
40
2012(工)-15
太湖新城工业4-1号地块
雉城镇新开河村
57359(86.04亩)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2
≥35%
≤15%
≥237.6
50
1733
174

  
  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2月10日,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2月10日11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运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37)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外的申请人提交50万元以上竞买保证金,不受理转帐支票,申请人可使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提交),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2月10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2012(工)-1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
  
  2、2012(工)-2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10分;
  
  3、2012(工)-3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20分;
  
  4、2012(工)-4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30分;
  
  5、2012(工)-5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40分;
  
  6、2012(工)-6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4时50分;
  
  7、2012(工)-7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
  
  8、2012(工)-8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10分;
  
  9、2012(工)-9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20分;
  
  10、2012(工)-10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30分;
  
  11、2012(工)-11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40分;
  
  12、2012(工)-12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5时50分;
  
  13、2012(工)-13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6时;
  
  14、2012(工)-14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6时10分;
  
  15、2012(工)-15号地块:2012年1月30日8时至2012年2月10日16时2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3、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4、竞得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号:1205270729000002932
  
  

联系方法: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系人:濮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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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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