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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武告字[2012年]9(招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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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2012)121号 | 宗地面积: | 581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山区和平大道与冶金大道交汇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等于4.3 | 建筑密度(%): | 等于4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00万元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地块为储备地,土地用途居住、商业金融业、图书展览,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18日至2012年10月11日到数字武汉网(www.wpl.gov.cn)、武汉土地市场网(www.whtdsc.com)下载挂牌(或招标)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窗口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1日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楼20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2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楼招标厅进行。2012年10月12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楼招标厅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评标结束后当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楼招标厅宣布中标结果。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三阳路5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7-8273903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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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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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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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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