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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DEA2013101号 | 市茶圣路南侧、紫阳大道西侧 | 21817.9 | 商业居住 | >1.0<3.6 | ≤27% | ≥30% | 99米 | 40年70年 | 5000 | 15700 | 100 |
备注:1、本次拍卖地块成交价款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 |
2、本次拍卖地块开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 |
3、本次拍卖地块成交价款的缴付为:土地成交后第一个30日内须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第二个30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不计利息)。 |
4、地块内的居住建筑应贯彻国办发【2006】37号及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地块内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
5、受让者须无偿提供老年服务中心用房4000㎡(不计入商业面积)。 |
6、受让者须按上饶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无偿提供85套住宅、建筑面积11000㎡,交由上饶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征迁安置。 |
7、该地块在建工程已投入资金1.9亿元,受让者须按上饶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将1.9亿元已投入资金支付给上饶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