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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19〕42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10时以拍卖方式出让龙泉市宝剑小镇一期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土地坐落:欧冶大道以东,广源街以南、以北区块,用地范围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三)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年。
  
  (四)规划指标
  
  出让建设总用地面积103664㎡。地块包含宝剑风情街、体验街、体验社区、小镇客厅、文创商业及道路,其中:计容用地面积为98613.64㎡(宝剑风情街用地面积为37583.55平方米,体验街用地面积为10602.87平方米,体验社区用地面积为38038.25平方米,小镇客厅用地面积7298.06平方米,文创商业用地面积5090.9平方米);道路面积为公共市政配套用地,用地面积为5049.13平方米,由土地买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政府,用地不计入容积率指标。综合容积率为1.1。

地块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宝剑风情街
37583.55
0.8-0.81
≤50%
≥10%
宝剑体验街
10602.87
1.0-1.4
≤50%
≥10%
宝剑体验社区
38038.25
1.0-1.5
≤35%
≥30%
小镇客厅
7298.06
0.26-0.27
≤30%
≥10%
文创商业
5090.9
0.85-0.86
≤40%
≥10%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起始价和保证金:起始价24157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2080万元人民币,加价幅度100万元人民币,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三)竞买人如为龙泉市以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泉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可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入丽水市龙泉市子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1月29日下午4时,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下午4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上午10时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六)本次拍卖设置出让底价。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7128317
  
  联系人:尤先生、余女士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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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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