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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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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一)慈白沙I202005#-A地块位于坎墩街道和白沙路街道交界处,东至规划路,南至坎胜路,西至规划绿化带,北至坎墩大街。
(二)慈白沙I202006#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规划二灶江绿化带,南至坎胜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坎墩大街。
(三)新城河32-A-1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规划居住用地,南至规划明州路,西至规划新城河路,北至规划海通路。
(四)星光家园南侧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早教中心、南至北三环绿化带、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慈白沙I202005#-A地块 | 45435 | ≤22 | >1.0,≤2.0 | ≥35 | 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70年 | 现状 | 70797 | 14200 | 慈白沙I202006#地块 | 38910 | ≤22 | >1.0,≤2.2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70年 | 现状 | 61274 | 12300 | 新城河32-A-1地块 | 53415 | ≤32 | >1.0,≤1.6 | ≥30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70年 | 现状 | 110343 | 22100 | 星光家园南侧地块 | 34364 | 22-30 | 1.5-1.8 | ≥30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70年 | 现状 | 32184 | 650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慈白沙I202005#-A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91797万元;慈白沙I202006#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79274万元;新城河32-A-1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143343万元;星光家园南侧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41784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住宅用房(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或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配的住宅用房(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或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建设、房源选定、移交接受等程序参照《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6号)执行。慈白沙I202005#-A地块、慈白沙I202006#地块、星光家园南侧地块竞配的住宅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新城河32-A-1地块竞配的住宅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30日下午4:00,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4:00,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网上拍卖时间
新城河32-A-1地块: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
星光家园南侧地块:2022年12月1日上午10:30。
慈白沙I202005#-A地块:2022年12月1日上午11:00。
慈白沙I202006#地块:2022年12月1日上午11:3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星光家园南侧地块西北角沿路配建一通二商业用房178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宗汉街道办事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地块西北角集中配建120㎡套型住宅50套共计6000㎡,及配套车位50个,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慈溪建设集团,同时相关产权证需由竞得该地块开发商在宗汉街道办事处和慈溪建设集团的统筹安排下,直接办理到购房户名下,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二)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明确上述四宗地块防空地下室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网上拍卖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拍卖结束,拍卖不成交。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规定严格保密。
(五)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付款期限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八)土地交付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九)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十)联系方式
1.出让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67001619
联系人:徐先生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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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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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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