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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绍县招土拍发[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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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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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受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定于2004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在大厅(柯桥兴越路1718号)对城区百舸小区三期、百舸小区五期、双川农贸市场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住宅(车库)回购率 | 百舸小区三期 | 镜水路以西,耶溪路以北 | 55721 | 居住、商业 | 70、40 | 30%以下 | 1.45以下 | 30%以上 | 100% | 百舸小区五期 | 镜水路以西,耶溪路以南 | 68839 | 居住、商业 | 70、40 | 30%以下 | 1.45以下 | 30%以上 | 100% | 双川农贸市场 | 兴越路以南,湖中路以西 | 16365 | 商业 | 40 | 40%以下 | 1.1以下 | 20%以上 | |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凡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资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其中双川农贸市场地块所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外)均可参加竞买。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的单位(个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4年2月2日(星期一)至2月3日(星期二)、2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时前携带竞买申请书、资质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处(柯桥兴越路1718号三楼320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3.报名时,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每宗地块均为人民币500万元(银行汇票)。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绍兴县联社山阴路分理处;帐号:29111013020002996。)
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炯、钱定虎
联系电话:(0575)4138505、4137009
网址:www.shaox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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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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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200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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