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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县国土资源局11月29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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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公开出让广德县粮长河滨河二号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起始价 | 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粮长河滨河二号 | 160.6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6 | ≤25% | 20米 | ≥30% | 50万元/亩 | 2800万元 |
1、该宗土地位于经十路、纬十路和绥安路围合范围内。
2、本次出让地块为净地出让,出让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墙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该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4、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建设纲要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可于2007年11月8日至2007年11月28日,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
(一)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8日15:00时,拍卖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9:00时;
(二)不足3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将顺延至2007年12月10日16: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愿意竞价,转入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07年11月28日16: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时间: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
报价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4:30。
挂牌、拍卖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八、付款方式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15日内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60日内一次性付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账号:1317087009024910841
开户行:中行,账号:04547308093001
开户行:农行,账号:076101040001328
开户行:建行,账号:34001756308050538536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系人:汪先生、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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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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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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