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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常土挂示[2004]字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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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4年8月2日—2004年8月13日在常熟市土地交易所,对以下宗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交易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地块现状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控制指标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竞买报价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 | 最新报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4B-G024 | 海虞镇镇区,东侧为海阳路,西侧为待开发地块、南侧为老宅改造地块、北侧为学前路 | 现状条件 | 60071 | 居住、商业用地 | 0.7-0.9 | ≤30% | ≥40% | 居住:70 商业:40 | 540 | 300 | 每次每平方米递增5元或5元的整数倍 | |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竞买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挂牌交易说明会、报名、交易时间及挂牌交易地点:
1、报名时间:竞买人于2004年8月2日~2004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常熟市土地交易所(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异地竞买的必须提供经竞买人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常熟市土地交易所对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竞买人发放挂牌交易文件。
2、交易报价时间:2004年8月2日~2004年8月13日下午3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交易地点:挂牌交易地点设在常熟市土地交易所(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四、土地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阅土地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交易不接受以电话、电传、电子邮件及邮寄等方式进行的竞买,本次挂牌交易采取价高者得的办法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即为该幅地块的受让人。 |
联系方法:
常熟市土地交易所地址:海虞北路 48 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朱福亮 顾心愚
咨询电话:(0512) 52821071 52821072 邮编:215500
E-mail:Csstdjys@163.com
Page home:http://www.cs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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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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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国土资源局 二 OO 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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