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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绍县土资挂告字[2009] 26 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福全镇陈家葑居住地块、亚美住商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1地块、SM-19-2地块、SM-19-3地块、柯桥城区R-08a地块、R-08b地块、R-08c地块、R-09a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1地块、SM-20-2地块、SM-20-3地块、SM-20-4地块、SM-21-1地块、SM-21-2地块、SM-21-3地块、夏履镇09-1号地块、09-2号地块、09-3号地块、09-4号地块、09-5号地块、09-6号地块、09-7号地块、柯桥城区R-07a地块、R-07b地块、R-07c地块等二十六(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福全镇陈家葑居住地块
福全镇五洋村
8928
居住
1.0-1.2
25%-35%
25%以上
70
1002
200
500
福全镇亚美住商地块
杨绍线以南,镇界以西
21864
居住商业
1.5-2.0
22%-32%
28%以上
7040
3899
780
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1地块
凤林路以南,东环路以东
48644
居住商业
1.8-2.3
25%-40%
25%以上
7040
11325
2265
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2地块
凤林路以南,齐贤路以西
49239
居住商业
1.8-2.3
25%-40%
25%以上
7040
11463
2293
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3地块
凤林路以南,齐贤路以西
48767
居住商业
1.8-2.3
25%-40%
25%以上
7040
11353
2270
柯桥城区R-08a地块
泽国路以南,横江路以东
45428
居住
2.00-2.50
15%-22%
28% 以上
70
8913
1783
500
柯桥城区R-08b地块
泽国路以南,西周直江以西
42157
居住
2.00-2.50
15%-22%
28% 以上
70
8272
1654
柯桥城区R-08c地块
山阴路以北,稽山路以西
7697
商业(商务办公)
2.00-2.50
15%-22%
28% 以上
40
2745
549
柯桥城区R-09a地块
山阴路以南,稽山路以西
34713
居住商业
2.00-2.50
15%-22%
28% 以上
7040
7603
1520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1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镜水路以东
45931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6816
1363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2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镜水路以东
48051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7131
1426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3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镜水路以东
45343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6729
1345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4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镜水路以东
44353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6582
1316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1-1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绍齐北路以西
49112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7608
1521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1-2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绍齐北路以西
49110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7608
1521
柯桥经济开发区SM-21-3地块
欣荣东路以南,绍齐北路以西
49115
居住商业
1.6-2.0
25%-35%
25% 以上
7040
7609
1521
夏履镇09-1号地块
明珠路以西,埠头路以北
48048
居住
1.2-1.5
28%-35%
28%以上
70
7020
1405
500
夏履镇09-2号地块
明珠路以西,埠头路以北
40801
居住
1.2-1.5
28%-35%
28%以上
70
5961
1193
夏履镇09-3号地块
钱茅公路以西,绿杨路以南
38605
居住商业
1.2-1.5
28%-35%
28%以上
7040
6227
1246
夏履镇09-4号地块
钱茅公路以西,绿杨路以南
43339
居住商业
1.2-1.5
28%-35%
28%以上
7040
6991
1400
夏履镇09-5号地块
钱夏公路以西
5885
居住
1.2-1.5
28%-32%
28%以上
70
855
171
夏履镇09-6号地块
钱夏公路以东
38993
居住商业
1.5-1.7
28%-32%
28%以上
7040
5908
1182
夏履镇09-7号地块
钱夏公路以东
47191
居住商业
1.5-1.7
28%-32%
28%以上
7040
7150
1430
柯桥城区R-07a地块
千梭路以西,鉴湖路以北
36894
居住
1.80-2.00
15%-22%
28%以上
70
7166
1433
500
柯桥城区R-07b地块
千梭路以西,鉴湖路以北
37853
居住
1.80-2.00
15%-22%
28%以上
70
7352
1471
柯桥城区R-07c地块
千梭路以西,鉴湖路以北
36703
居住商业
1.80-2.00
15%-22%
28%以上
7040
7128
1426

  
  ◆福全镇陈家葑居住地块、亚美住商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1地块、SM-19-2地块、SM-19-3地块等五宗地块整体出让。
  
  ◆柯桥城区R-08a地块、R-08b地块、R-08c地块、R-09a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1地块、SM-20-2地块、SM-20-3地块、SM-20-4地块、SM-21-1地块、SM-21-2地块、SM-21-3地块等十一宗地块整体出让。
  
  ◆夏履镇09-1号地块、09-2号地块、09-3号地块、09-4号地块、09-5号地块、09-6号地块、09-7号地块等七宗地块整体出让。
  
  ◆柯桥城区R-07a地块、R-07b地块、R-07c地块等三宗地块整体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县规划部门或相关镇(街)规划部门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对推动绍兴县企业重组,转型升级作出较大贡献的县内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县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县的房地产公司的,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县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28日(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获取土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8日(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09年12月30日下午15时(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土地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并在一楼交易大厅内电子屏中公示),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8、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10、其他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09年12月28日下午4时前报名,同时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以入银行帐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福全镇陈家葑居住地块、亚美住商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19-1地块、SM-19-2地块、SM-19-3地块、柯桥城区R-08a地块、R-08b地块、R-08c地块、R-09a地块、柯桥经济开发区SM-20-1地块、SM-20-2地块、SM-20-3地块、SM-20-4地块、SM-21-1地块、SM-21-2地块、SM-21-3地块、夏履镇09-1号地块、09-2号地块、09-3号地块、09-4号地块、09-5号地块、09-6号地块、09-7号地块、柯桥城区R-07a地块、R-07b地块、R-07c地块等二十六(幅)地块的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还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开竣工履约协议(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①开户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号:201000034808043
  
  ②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轻纺城支行
  
  帐号:0931000567843900010
  
  十二、本公告在《绍兴县报》、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绍兴县招商服务网(www.invest0575.gov.cn)、绍兴县招投标网(www.sxxztb.gov.cn)、绍兴县政务网(www.shaoxing.gov.cn)等媒体发布。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联系人:章月兰、章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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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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