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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11] 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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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F22-03商业(批发零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设有保留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地上建筑总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设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1 | F22-03商业(批发零售)出让地块 | 39144 | 32993 | 批发零售 | ≤65986 | ≤45% | ≤36米 | >1.0,≤2.0 | 30% | 批发零售40年 | 无偿返还批发零售建筑面积40000㎡,另外支付出让金税费成本1314.2326万元(设有保留价) | 1314.2326 |
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台规条[2010]20046号和《洪家片区F22-03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椒江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椒江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无偿返还批发零售建筑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5月24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5月24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挂牌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9时至2011年5月2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3)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银行帐户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帐号: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帐号:57690003411030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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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7、88221142
联系人:沈先生、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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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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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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