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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穗国土规划招出告字[2016]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A、B、C、D、E、F宗地总面积:504178平方米宗地坐落:花都区平步大道中轴线四期用地(A、B、C、D、E、F地块)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8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075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414857万元加价幅度: 
备注:土地用途:A、B、D、E、F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C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宗地面积:总用地面积607375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04178平方米(其中A地块46045平方米、B地块48177平方米、C地块320105平方米、D地块20897平方米、E地块34915平方米、F地块34039平方米); 容积率:A、B、D、E、F地块(居住用地)≤3.5,C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8;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900342平方米(其中A地块≤161158平方米、B地块≤168620平方米、C地块≤256084平方米、D地块≤73140平方米、E地块≤122203平方米、F地块≤119137平方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07500万元、港币为240000万元、美元为31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各成员单位为投标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一)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受让人需按规划实施建设地块的道路、绿化和河涌,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或区相关部门。
  
  2.C地块项目建成后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3.受让人在竞得C地块后三年内需全面建成开业。
  
  4.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具体要求需符合花都区政府于2016年7月18日公示的《花都区政府关于中轴线花都文旅城项目产业类型和控规条件的通告(Ⅳ)》。
  
  5.若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出让公告中出让条件的建设要求,受让人须按土地出让价款的100%向政府缴交违约金。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08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下载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0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进行。2016年11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8:30—12:00、14:00—17:3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委提交投标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委将在2016年11月16日17:30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9:00—9:30,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须由申请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开户单位及银行账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
  
  (三)申请人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四)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下载获取。
  
  (六)投标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所列条件及全部招标文件内容,提交投标文件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沈小姐;闫小姐。
  
  联系电话:28866412;8390804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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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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