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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200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政秘[2006]11号),决定公开出让人民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地块(05-05号)及贾塘圩拆迁安置点地块(06-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本次出让的05-05号地块是我市传统的商业繁华区,改造面积约178.52亩(以实测为准);改造范围内涉及拆迁的住户,统一在06-01号地块安置。

  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用地性质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亩)出让价格(万元/亩)出让年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履 约保证金(万元)
建筑密度容积率日照间距系数绿地率
05-05号人民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地块地块一:人民路两侧,团结路以南,东风路以北市商业中心区以及文化、娱乐、贸易、办公、金融服务70.780.540年(其中住宅70年)≤55%≤2.6≥25%4000
地块二:人民路两侧,军分区以南,团结路以北37.44≤58%≤2.6≥20%
06-01号贾塘圩安置点地块东至环城河、丁岗河,南至健康西路,西至规划支路居住277.601070年≤30%≤1.30≥1.25≥35%


  二、出让方式

  05-05号地块以“毛地”(即由中标企业负责改造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连同06-01号地块以“净地”实行总体招标出让,其中06-01号地块,待完备土地征用手续后再予实施。

  三、出让时间及地点

  出让时间为2006年2月22日至2006年3月23日;报名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3月22日17:00时,报名申请地点在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证明其拥有拟竞买地块所需资金实力的证明文件等有效文件。竞买者可单独参加竞买,也可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载明委托授权权限的委托授权文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

  有关本次招标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招投标具体事宜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请于2006年2月25日起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市官圩路南门转盘西侧)索取。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65)2621850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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