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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2005]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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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人民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地块(05-05号)及贾塘圩拆迁安置点地块(05-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时间及地点
出让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至2005年12月16日;报名申请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至2005年12月15日17:00时,报名申请地点在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出让方式
人民路改造范围(包括地块一、地块二)以“毛地”(即由中标企业负责改造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连同贾塘圩安置点以“净地”实行总体招标出让。
三、出让宗地概况
本次出让的人民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地块是我市传统的商业繁华区,改造面积约178.52亩;改造范围内涉及拆迁的住户,统一在贾塘圩安置点安置,拆迁安置房均价1402元/m2。
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宗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 用地性质 | 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亩) | 出让价格(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履 约保证金(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日照间距系数 | 绿地率 | 05-05号 | 人民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地块 | 地块一:人民路两侧,团结路以南,东风路以北 | 市级商业中心区以及文化、娱乐、贸易、办公、金融服务 | 70.78 | 由投标单位自主投价 | 40年(其中住宅70年) | ≤55% | ≤2.6 | | ≥25% | 4000 | 地块二:人民路两侧,军分区以南,团结路以北 | 37.44 | ≤58% | ≤2.6 | | ≥20% | 05-06号 | 贾塘圩安置点地块 | 龟山路南侧,健康西路北侧,丁岗河西侧,支路东侧 | 居住 | 156.15 | 21 | 70年 | ≤30% | ≤1.35 | ≥1.25 | ≥35% |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出具的证明其拥有拟竞买地块所需资金实力的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竞买者可单独参加竞买,也可联合参加竞买,联合参加竞买的应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载明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
五、其他
有关本次招标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招投标具体事宜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请于2005年11月26日起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市官圩路南门转盘西侧)索取。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65)262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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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延迟至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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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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