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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07]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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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公开出让商业街区C4地块等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地块总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起叫(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万元人民币) | 商业街区C4地块 | 1.6685 | 1.6526 | 住宅 | 现状 | 不大于43000M2 | 不大于2.6 | 不大于18% | 不小于30% | ≤60米 | 7200 | 2000 | 70年 | 商业街区A4地块 | 0.1332 | 0.1332 | 商服(商业) | 现状 | 不大于2600M2 | 不大于1.95 | 不大于65% | 不小于20% | 不大于18米(商业三层) | 1500 | 500 | 40年 | 二环西路东侧原黄岩新裕雕绣厂地块 | 0.3514 | 0.3514 | 商服住宅 | 现状 | 不大于5600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800M2、其余为住宅、办公 | ≤1.59 | ≤32% | 不小于25% | ≤24米(商业二层) | 1220 | 40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详细规划指标要求分别见黄岩规划管理处《建设项目选址通知书》(台黄规选[2007]16、39号、[2006]19号)及《补充函》(台黄规函[2007]48号、[2006]22号)。
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设计住宅套型比例,其中商业街区C4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占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45%;二环西路东侧原黄岩新裕雕绣厂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契税。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将设立底价(最低保留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若要进行房地产开发,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若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则直接转入挂牌出让,按照挂牌出让的程序进行。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休息日不受理),到我局3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局3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拍卖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9日-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
挂牌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9日-2007年11月30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日或挂牌截止日的前一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2007年11月22日上午9时。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11月22日-2007年12月3日下午4时正。出让地点: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12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三)竞得人应在该幅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凭出让成交确认书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缴清全部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放弃,则没收以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土地使用权受让资格。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岩支行
账号:429260608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联系电话:0576-84032519、84032520
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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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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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商业街区A4地块转挂牌,时间截止至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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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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