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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绍县土资拍告字[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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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公顷) | 加价幅度(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柯桥经济开发区QC-1地块 | 金柯桥大道以东,柯海路以南 | 7206 | 批发零售用地 | 1-1.3 | 45-60 | | 5-10 | 40 | | 300 | 862 | 20 | 场地平整: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按现状土地条件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7月16日至2010年08月03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02日至2010年08月03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8月0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8月04日0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其他有关材料。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34808043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系人:章月兰、章利伟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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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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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柯桥经济开发区QC-1地块转挂牌,挂牌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下午4时----2010年8月13日下午3时(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11日下午4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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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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