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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4]64号
  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Y14-85
宗地总面积:
193.9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即墨市蓝村镇青沙路西侧、市场大棚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等于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541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6714BA0297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4.5411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24日至2014年10月1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2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Y14-85号地块:201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1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联系电话:0532-89062717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银行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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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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