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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国土资源局5月18日招标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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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等有关法律、规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出让巢湖饭店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式:
以招标方式出让。
1﹑报名时间(均为工作日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2005年5月18日。投标人不足3人时,即转为挂牌出让,原招标公告期限为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价时间为2005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24日下午5:00时止。
2﹑受理地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受让宗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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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 出让年限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住宅日照间距系数 | 集中大型超市建筑面积 | 商业区 | 住宅区 | 04-05 | 巢湖饭店及周边地块 | 健康中路以北﹑巢湖中路以西﹑环城河以东﹑商业局宿舍以南 | 商业公建住宅 | 约34亩 | 40/70 | ≤50% | ≤2.0 | ≥20% | ≥30% | 1.2 | 2万㎡ | 500 |
附注:沿环城河以东约20户民宅区域属本宗地规划范围,其土地使用权未收回前暂不出让,成交价也不包括该区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
三、 投标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参加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资金应在3000万元或以上,且有与引进的著名大型超市企业签订的合作开发或租赁经营的协议。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件。
有资格的投标者,须于2005年5月17日下午5:3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
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请于2005年4月26日起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市官圩路南门转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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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65)262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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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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