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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国土资源局5月29日招标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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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莱芜市人民政府批准,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本次公开出让的土地位于龙潭东大街以北,汶水大街以南,孝义河以西,凤凰路以东。宗地编号为莱开2005-2号。土地面积407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沿龙潭东大街布设主要出入口。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房地产开发资质在肆级以上(含肆级);
3、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三、招投标的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5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9时50分投标,5月29日上午10时开标。招投标地点在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大厅(鲁中西大街61号)。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投标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于2005年5月23日-5月28日(工作日)到莱芜市国土资源局索取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取得投标资格。
五、交款时间
中标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六、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2、投标人须到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投递标书,不接受邮寄标书。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
3、评标标准、宗地情况和详细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634)5623611
传 真:(0634)5623644
联 系 人:程克贵 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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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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