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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镇土告字[ 2012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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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骆驼街道通和路南侧A-3-11地块和骆驼街道ZH08-04-14-a-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座落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骆驼街道通和路南侧A-3-11地块 | 骆驼街道通园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 | 796 | 一类工业用地(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 50年 | 0.8≤R<1.5 | ≥30%且<45% | <24米 | 20% | ≥1800 | 骆驼街道ZH08-04-14-a-1地块 | 骆驼街道聚源路南侧 | 1507 | 一类工业用地(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50年 | 1.0≤R<2 | ≥30%且<45% | <24米 | 20% | ≥13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报名申请前需填写《公开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产业准入审核表》,经区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骆驼街道通和路南侧A-3-1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总价60万元(土地参考单价50.2513万元/亩),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为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60万元。
骆驼街道ZH08-04-14-a-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总价115万元(土地参考单价50.8737万元/亩),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为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115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收取,每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待竣工复核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30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4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1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16时整,报价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2年12月12日9时整至2012年12月24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九、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86372130
联系人:赵军,蔡娅萍
开户单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号:331019840360505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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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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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 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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