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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云港市挂[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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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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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LTC2014-46# | 高新区海州开发区纬一路南、支一路东地块 | 7686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0.90 | 建筑密度<30 | 20<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40 | 1060 | 1060 | 20(万元) | LTC2014-47# | 海州区朝阳路北、科苑路东地块 | 36208 |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建筑高度<100 | 40 | 2600 | 12220 | 50(万元) | LTC2014-48# | 海州区朝阳路北、学院路西地块 | 38563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建筑高度<100 | 40 | 3000 | 14200 | 50(万元) | LTC2014-49# | 连云新城金海大道南、纵六路东地块 | 39585 |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 3.50<容积率<5 | 建筑密度<50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40 | 2150 | 10700 | 100(万元) | LTC2014-50# | 连云新城金海大道南、纵七路东地块 | 36482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35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40 | 4380 | 4380 | 5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管线、基站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在对出让土地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后参加竞买活动。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12日至2014年10月07日,到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23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10号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二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1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地址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4年10月08日9时至2014年10月17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意竞买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相关竞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提供上述需递交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两套。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6时(不接受邮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10号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8-85508258
联系人:马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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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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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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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终止《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云港市挂[2014]8号)中LTC2014-49#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
经研究,决定终止《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云港市挂[2014]8号)中LTC2014-50#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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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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